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汽车行业发出了不少要求消费税进一步改革的呼吁,虽然当下暂无实质行动,但相关工作却一直都在推进过程中。
近日,财政部公开了《关于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570号(财税金融类169号)提案答复的函》(下称《答复函》),在谈到“关于增加税源,完善地方税体系”时提出,下一步将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部署,逐个品目论证可行性和方案,统筹推进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改革。”财政部在《答复函》中表示,他们还将按照《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国发〔2019〕21号)要求,根据相关品目消费税后移征收环节工作推进情况,研究做好将相关收入稳步下划地方工作。
好处一:增加地方税收
正如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所言:“当下,各级政府都必须真正过紧日子,而这笔增加的收入显然将有力地缓解各地方政府的压力。”目前,尤其是在汽车消费环节的税收,地方政府获益偏低,除了车船税为地税以外,汽车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均为国税,而车辆增值税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国税75%、地税25%)。他算了一笔账:2019年我国汽车制造业全年消费税超过900亿元,占消费税总收入的8%,同年车辆购置税的税收总额为3498亿元,如果均将一半让利给地方政府,全年共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近2200亿元。在李书福看来,未来十年汽车产销还有较大增长空间,根据相关部门的测算,到2030年,我国汽车产销有望达到3500万辆左右,地方政府在汽车消费税征收方面也能因此获利更多。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49.7%。也就是说,近半的财政支出需要依靠中央转移支付、债务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的调入,不同省市区的财政自给率存在严重分化。尤其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压力和去年相比大大增加,对于税收的增加需求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