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再制造产业发展相对较晚,但近10年来发展势头很好,目前已成为世界上最重要的再制造中心之一。从到货目的地看,我国大部分进口旧机电集中在沿海的江苏、广 东、天津、山东、浙江等省及直辖市,旧机电产品进口需求的重点区域仍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为领先的沿海地区。从输出国家和地区来看,向我国输出旧机电产品总量居前的国家和地区分别是日本、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美国和欧盟。
一、我国对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旧机电进口监管的相关政策
随着我国维修再制造产业发展,配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检验监管部门不断在实践中改革、发展和完善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监管工作。
根据每个时期不同的监管特点,可将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监管分为两个主要阶段:
1.进口旧机电检验和制度探索
2002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逐步调整,建立了以“备案许可、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后续监管”四个环节为基础的现有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体系,有效地保证了进口旧机电产品在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符合我国的法规要求。
2008年,原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入境再制造用途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借助入境维修再制造旧机电的优秀监管经验,创新监管模式,不仅能够有效防止国外垃圾进入我国,而且促进了入境维修再制造业的发展。
2.进口旧机电监管制度完善及推广
2015年,原国家质检总局下发《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机电料件质量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构建“地方政府支持、企业负主体责任、检验检疫部门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的安全管理机制,以口岸查验、监督管理、质量验证三个环节为基础,结合维修/再制造能力评估、境外装运前检验作为管理手段。
二、我国维修再制造用途入境旧机电产业发展的特点
1.起步晚发展快
再制造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形成了巨大的产业。我国再制造产业是在维修产业上发展而来,起步较晚。并且我国入境维修再制造产业是在2008年才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之前都是按入境旧机电类进行管理。该政策先是在自贸区进行探索,形成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后开始在全国进行推广,自贸区外的入境维修再制造近年来才开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