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

日期: 2019-08-12 13:44:52 作者: 点击数: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12日消息,为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验收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确定的第二批试点单位(含纳入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管理的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实施单位)。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第一批)尚未提请验收的可一并提交验收申请。通知指出,鉴于再制造产业逐渐成熟,今后工信部将不再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主要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关键项目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试点工作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此外,应说明再制造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旧件逆向物流体系、产品销售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情况。

具体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工作计划,为充分发挥优秀企业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机电产品再制造技术水平,现就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验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16〕53号)确定的第二批试点单位(含纳入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管理的内燃机再制造推进计划实施单位)。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第一批)尚未提请验收的可一并提交验收申请。鉴于再制造产业逐渐成熟,今后我部将不再组织开展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

二、验收内容

经确定的再制造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主要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关键项目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试点工作取得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此外,应说明再制造试点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旧件逆向物流体系、产品销售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