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汽车保有量达2.17亿辆,汽车保有量、报废量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如何快速有效地引导老旧车辆报废已成为影响我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近日,修订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即将落地的消息颇受关注。根据最新消息,新版《管理办法》主要在报废车企业资质许可制度、报废车零部件的未来走向及报废车计价规定三方面做出了修改。从国务院已经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和上述消息来看,我国政府将成立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报废汽车行业的体制改革。
对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中指出,随着汽车保有量、报废量的大幅增长,报废汽车回收领域面临的各方面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细则相继出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价格改革等的进一步深化的背景下,现行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也要相应进行调整。
行业人士表示,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应该能够提升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减少碳排放,促进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的发展。
方向初定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3.10亿辆,汽车保有量为2.17亿辆。综合中汽协近10年来发布的汽车销售数据来看,我国汽车市场在2008年~2017年销售的汽车数量为2.06亿辆。按照汽车平均使用寿命为10年计算,2018年我国汽车报废量有望达到1100万辆。因此,有分析认为,2019年我国废旧汽车报废量或将突破1300万辆,2020年有望达到1700万辆左右。
为了解决和应对报废车快速增长所带来的新问题,我国政府决定对原有的《管理办法》进行更改。据了解,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取消了报废汽车企业的总量控制合理规划布局的要求,放开了“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的再制造、再利用,废除了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价格计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