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领域

日期: 2017-09-06 12:34:41 作者: 点击数:  

       尽快调整影响和限制再制造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再制造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领域,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因此,有关支持政策规定的系统性、匹配性尚有不够。比如,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旧机电和汽车产品旧件进口等规定中,还没有聚焦工程机械和汽车等领域的高端再制造政策;外籍船舶维修留下的旧件,只能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由国内具有资质的再利用单位或经有关单位授权的专业队伍收集后销毁,无法开展“以旧换再”。改变这种状况,一是需要从“源头”上修改有关政策规定,以有利于推进再制造发展。同时,要看到再制造所具有的独特的高技术含量,支持引进技术含量更高的外资项目,扩大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二是研究改变进口旧件按照一般贸易完税的政策,适当降低关税税负;三是选择自贸区试点国际船舶维修“以旧换再”,提高国内企业国际船舶维修竞争力;四是支持信誉好、再制造能力强的企业,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降低企业接受监管的成本。五是努力培育第三方再制造企业。

       抓紧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及政策。紧紧围绕实施高端、智能和在役再制造的目标要求,抓紧总结有关试点企业的实践经验,聚焦汽车、装备等重点产业和企业,制定完善有关标准及政策。一是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比如,再制造毛坯快速成形技术、先进表面技术、纳米复合及原位自愈合生长技术、过时产品性能升级技术等;二是推进“互联网+”,形成互联网新兴业态与再制造产业融合,突出抓好“补短板”,在逆向物流等再制造关键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可复制性成效;三是制定再制造产品质量评价及认证标准,支持建设再制造旧件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四是国家用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有关专项资金以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样也能用于支持再制造发展,增强发展再制造产业的支持力度。五是扩大宣传,提高用户和消费者的认知度和认同度,既要确保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又要了解再制造产品和新品的区别 (如使用寿命期),使再制造产品扩大市场,真正使绿色制造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