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是废旧产品高技术修复、改造的产业化。与欧美国家的再制造在原型产品制造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不同,中国特色的再制造产业基于自主创新的寿命评估技术、复合表面工程技术、纳米表面技术和自动化表面技术。
中国再制造产业的重要特征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低于新品,成本只有新品的50%,节能60%,节材70%,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与制造新品相比显著降低。
我国再制造产业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经历了产业萌生、学术研究和科研论证、制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推进产业发展三个阶段。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相继出现了一些再制造企业,如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的动力再制造分厂、伯科(常熟)机电有限公司等,分别重型卡车发动机、轿车发动机、车用电机及车用变速箱等领域开展再制造。
1999年6月,中国工程院院士徐滨士在西安召开的“先进制造技术”国际会议上在国内首次提出“再制造”的概念。同年12月,“再制造工程技术及理论研究”被列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机械学科发展前沿与优先发展领域。
2000年12月,徐滨士院士承担的中国工程院咨询项目《绿色再制造工程在我国应用的前景》研究报告,受到高度关注。
2001年5月,总装备部批准立项建设我国首家再制造领域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
2005年,国务院颁发文件,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组织相关绿色再制造技术及其创新能力的研发”。11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颁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再制造被列为四个重点领域之一。
2009年1月起正式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六次阐述再制造,为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年2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确定启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商标,旨在加强对再制造产品监督力度,进一步推进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