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与再制造的发展

日期: 2017-05-15 14:41:33 作者: 点击数:  

  国家政策:


  2005年,国务院颁发的21、22号文件中均指出:国家将“支持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并把“绿色再制造技术”列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的关键、共性项目之一”。


  国家政策—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生效。该法在第2、第40及第56条中六次阐述再制造,标志着再制造已进入国家法律。


  该法第40条指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


  国家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七大领域: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七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


  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再制造:


  节能环保产业的主要内容如下,再制造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 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实现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带动能效整体水平的提高。


  ◆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再制造产业化水平。


  ◆ 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


  ◆ 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积极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海水综合利用。


  国家政策——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3月,国家发布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