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五大总成”再制造拟解禁

日期: 2016-09-22 08:02:59 作者: 点击数:  

 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报废车辆“五大总成”再制造将解禁。


  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发布的通知称,由于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报废汽车再制造试点是我国积极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而现行的《管理办法》中,要求报废汽车的“五大总成”只能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用作冶炼原料,因此,这一规定已不再适应汽车再制造业发展的需要,拟进行修改。


  “这不仅将促进汽车再制造产业加速发展,也为汽车报废回收市场释放广阔空间。”业内人士分析说。


  “五大总成”是指汽车的发动机、变速箱、前桥、后桥和车架。


  2001年出台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五大总成”不得再制造。此后,这一规定以再制造试点的方式在小范围内出现松动。2008年,《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下发,批准了14家企业试点“五大总成”再制造,但严格要求只能再造本企业产品,只能进入售后。其后,试点范围和内容在2011年至2014年间三度扩大。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允许“五大总成”再制造。2014年12月,发改委在发布关于再制造产品推广试点企业的同时,还对汽车零部件“以旧换再”给予补贴10%的政策。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汽车注销量60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3.51%。当年的汽车回收量为170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0.99%,占注销量的28%。华金证券最新发布的研报预计,2016年,我国汽车回收量可望达到280万辆。而发达国家报废率(报废车量与保有量占比)约6%至8%,回收率为5%至7%。


  即便在较低的报废率下,我国的汽车再制造企业的材料回收量还是不能满足其有限的生产能力,而掣肘因素之一正是现行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对“五大总成”再制造的禁止。


  对“五大总成”再制造的解禁,意味着未来巨大的市场空间。